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
榕工信投资〔2023〕53号
晋安区、福清市工信局、财政局:
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省药监局《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感染防治重点药械产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17号)、省工信厅《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感染防治重点药械生产企业设备投资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投资〔2023〕3号)和《关于公布重点管理和调度的新冠病毒感染防治药械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工信函消费〔2023〕180号)精神,现将申报新冠病毒感染防治重点药械生产企业设备投资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