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进一步完善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建设、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服务……8月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政策措施》(下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进一步完善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建设、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服务……8月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政策措施》)。记者了解到,这是珠海市首次制定出台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政策措施。
记者了解到,《政策措施》以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为总体目标,紧紧围绕珠海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难题,重点在科技成果交汇与发布、转移转化载体建设、科技成果交易、科技成果产业化、人才队伍集聚、转移转化服务优化等领域发力,突出系统性、针对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政策措施》提出,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大型创新企业在珠海设立市场化运作的技术转移机构,开展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等专业化服务。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支持本市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所在区利用校、院内及周边土地、楼宇等资源共建环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区。经认定可给予高校、科研院所最高1000万元引导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