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根据《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我省一、二、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至1900元、1700元、1500元,最新工资标准从2018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通知要求,我省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现行的1720元调整为1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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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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