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逐年提高财政补助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3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贯彻国务院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今年开始,全省将逐年提高财政补助生均公用经费标准。2008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
坚决打好“非典”防治硬仗
- 2018-05-04 14:27:14上传人:吢誶**荬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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