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是县(市、区)农村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职责,从三年来省财政厅对我市“两项”绩效评价结果看,各县(市、区)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短板较为突出。按照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段相霖在“两项”绩效评价结果通报中的批示精神,农村局立足三年来省厅绩效评价结果,深入分析,号准脉搏,印发《阜阳市财政局关于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绩效评价工作整改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按照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指示精神,找准问题,把准标尺,强化整改,督促提升。
一是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充分认识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绩效评价,是建立省市县乡四级督查制度,构建职责清晰、公开透明、责任追究、监督有力的监管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工作绩效评价是以农民群众需求为目标,以服务基层为导向,严格操作程序、规范发放行为、健全监管机制、落实惠农补贴政策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各级财政部门做好农村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把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真正摆上农村财政工作的重要日程,充分认识开展绩效评价对提高农村财政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性。
二是对照问题,严格要求,力争把绩效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财政管理工作整体水平,市财政局坚持问题导向,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对县(市、区)三年以来全省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梳理比对,重点分析了2017年全市绩效评价的全过程,对县(市、区)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项逐条进行查找,公布问题项,核对扣分原因。各县(市、区)要对照问题,查找原因,严格要求,力争把绩效整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