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就业处进一步加大推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农业发展的引导促进作用,支持常州市现代农业提档升级,促进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缓解农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市拟设立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发展基金”)。为规范基金运作,提高基金使用效益,根据《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常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现代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办法》共八章三十二条,对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依据、基金规模和投资方向、管理架构和工作职责、基金运作和管理模式、风险控制、收益分配和清算、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予以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发展基金规模和投资方向。发展基金总规模1亿元人民币,逐年分步到位,按项目实际投资情况缴纳出资;发展基金主要投资于常州市内有发展潜力、有带动能力、有上市意愿的优质农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