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公有制经济的主体,是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保证,是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基础,是保证广大农民群众实现共同富裕和村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各地积极作为,采取有效措施,力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经对农经统计年报分析,我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从2012年的2.76亿元增长到3.24亿元,增长了17.4%。其中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从2012年的1.18亿元上升到2016年的1.53亿元,增长了29.66%,年均增长5.93%。村均集体经济收入也从2012年64.8万元提高到2016年的75.8万元,增长了16.98%。年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社从2012年的68个提高到2016年的80个。2016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社有164个,占了总村社数的38.4%。
依据农经统计年报,村级集体资产总额从2012年的36.46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52.4亿元,5年里增长了43.72%,年均增长8.74%。其中固定资产从22.15亿元增长到36.45亿元,增长了64.56%,年均增长12.91%;而流动资产也从12.98亿元增长到14.1亿元,增长了8.63%。(薛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