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人民网安徽频道记者专程来我县采访农村产权交易工作。
为规范我县农村“三资”管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2014年我县开始探索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将农村集体养殖水面经营权转让、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等八大类农村产权交易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范畴,通过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体系,把好“政策执行关、交易前期审核关、交易底价审查关、交易过程监督关”四大重点监管环节,构建交易过程法律服务全程参与等多种措施,有效规范了我县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7年6月,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7宗,成交1747.25亩,流转底价520.3万元,成交价722.58万元,溢价率达38%;集体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流转913宗,流转面积22678.7亩,流转底价5262.69万元,成交价 9049.71万元, 溢价率达 71%;农村集体建设工程招标89宗,总预算价5432.19万元,中标价4148.3万元,资金节约率在达23.63%;村集体资金购买服务2宗,预算价101万元,成交价81.95万元,资金节约率18.86﹪;经营性固定资产流转10宗,流转面积15748平方米,流转底价1259.6万元,成交价为1269.37万元,溢价率0.8%。
我县自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及监管体系建立以来,全县农村产权交易未出现一次合同纠纷,农村集体资产利用价值实现最大化,并激活了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活力,也为预防农村领域腐败现象发生打下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基础,受到省市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