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4625470-2017-00412
生成日期
2017-08-09 09:31:00.0
公开日期
2017-08-09 09:31:00.0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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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况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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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海鲜餐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科技园分局坚决责令停业
在当前文明城市创建如火如荼开展之际,区市场监管局食
在当前文明城市创建如火如荼开展之际,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科技园分局以“盯着隐患查不足,瞄着问题抓整改”的工作态度,扎扎实实将前期排查的各类隐患扼制在萌芽状态。2017年8月7日下午,分局在对位于天鹏食品城F区的崇安区缘之来海鲜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馆在前期分局对其排查的问题仍未进行有效整改,分局遂即结合《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中关于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的要点,针对该海鲜馆从业人员未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以及未履行索证索票等义务的情况,现场书面出具停业整顿通知书,限其七日内整改完毕。尽管该当事人刚开始有些抵触情绪,但在执法人员耐心讲清法规、一针见血指出问题以及就如何改、如何完善等方面作了普法宣传后,深刻认识到了食品安全和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性,并表示:将一定积极整改和排查,力争将检查出的问题逐个落实到位。
分局此次以出具文书的方式责令从事餐饮的海鲜馆停业整顿,既是依法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更是配合文明城市创建在末端高效落实的有力证明。分局在下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中,也会始终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踏实干好市场监管的份内事,给违法违纪经营者以震慑,推动辖区餐饮业有序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