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至5日,县委书记皇甫立新率团赴福建漳州市、晋江市和南靖县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263”专项行动文件要求,根据区环保局下发的《关于印发新北区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新环〔2017〕21号)文件,结合我镇实际,8月4日下午,我镇环安局对辖区内3家重点环境风险企业进行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此次检查,镇环安局特地邀请了2名专家。在工作人员陪同下,由专家对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与人员、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识别情况、环境隐患自查自改情况、监测预警机制建设情况、环境应急防控措施、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演练工作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了隐患排查,并当场指出了企业环境隐患存在的问题。
下一步,镇环安局将确保企业落实环境隐患问题整改,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建设,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水平,有效保障全镇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