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能力,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督促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助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从责任落实上做文章。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该局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对企业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进行了梳理和归纳,督促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打造企业负责人负总责、质量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从业人员人人有责的三级立体化责任体系。
二是从业务监管上下功夫。该局充分发挥专业化的特点,积极推进市场(超市)自检室自检工作,为部分重点市场、超市免费配备了28套检测设备,全区41家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设有快检室,5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及13家大型超市100%落实了自检工作,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落实率也达到了88%。在全区396家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油、酒类生产经营企业推广使用电子追溯系统,重点食品实现全程监管和溯源管理。积极推动“明厨亮灶”工作,提高全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律意识和管理水平。全区已有3966户餐饮服务单位实行“明厨亮灶”,其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和各级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实现了100%覆盖。259家学校食堂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