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新区企业瑞为科技提供人证合一认证终端,从7月1日起,将现场人
近日,记者从区建交局获悉,自7月起,该局和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出台《镇海区“五水共治”截污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区“五水共治”截污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促进工程质量及管理水平的提高。
随着我区“五水共治”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各镇(街道)的农村污水截污工程纷纷上马,但建设过程中往往存在各建设单位对小型工程质量管理业务能力不足、技术力量跟不上等问题。对此,我区针对该类工程项目分布散、规模小、项目多、工期紧等特点,出台了该《办法》,以建设单位负总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单位各负其责,区“五水共治”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开展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小型工程建设。
《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立项性文件、完成勘察设计、签章齐全的勘察报告和施工图纸、完成相应手续、已选定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监理单位,同时,开工前须将相关材料报送区“五水共治”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备案。按照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区“五水共治”工程质量监督小组采取重点抽查、随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