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人社厅、省扶贫办出台《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驿站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2017〕30号),在全省大力推进就业扶贫驿站建设,助力产业脱贫。 意见明确在贫困人口较多、扶贫任务重的乡镇
近日,安徽省人社厅、省扶贫办出台《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驿站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2017〕30号),在全省大力推进就业扶贫驿站建设,助力产业脱贫。
意见明确在贫困人口较多、扶贫任务重的乡镇(或行政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定居点,可按照“围绕产业、一地一品、因地制宜、持续发展”的原则,采取政府投资建设、帮扶单位捐建、企业自建等方式建设就业服务驿站,重点打造就业扶贫车间、电商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中心3大板块。
就业扶贫车间是引导劳动密集型等企业在驿站内设立,将产业向农村延伸,就近吸纳农村16-59周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者)就业或组织贫困劳动者实现居家就业,并努力实现稳定就业;就业扶贫车间最少能提供就业岗位30个以上,吸纳贫困劳动者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30%,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率达90%以上。既解决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薄弱的问题,又为劳动密集型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