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4月8日,省发改委、省能源局以湘发改能源〔2017〕317号文件印发了《湖南省增量配电网业务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从明确增量配电网项目、公开透明优选主体、统筹实施项目核准、有序推进建设运营、合理确定价费标准,以及保障措施等七个方面,对资兴市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等4个纳入国家首期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产业园区增量配电网试点工作提出了指导性要求,并提出力争通过试点放开增量配电市场,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业务,创新增量配网建设运营方式,探索电力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到2018年基本形成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的有效途径,初步形成安全有序的增量配电业务区域市场。
政策亮点:一是明确增量配电网项目。试点园区要制订实施方案、配网规划,甄别增量项目,并将建设任务分解形成年度实施(投资)计划,确定建设时序。二是公开透明优选主体。增量配电网项目主体由省能源局通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并向社会公示。明确了项目业主的“三个优选”方向,即优选混合所有制企业、优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优选诚实守信的投资主体。三是统筹实施项目核准。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按照分级权限审批或者核准,在完成可行性论证并获得国土预审、规划选址等支持性文件后,按程序通过在线投资监管平台报发改部门核准。发改部门收到核准申请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再将项目有关资料汇总报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对项目是否符合规划、投资合理性、接入系统方案等重点内容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项目完成核准后,发改部门应向社会公开,并向上一级发改、能源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报备。四是有序推进建设运营。项目业主要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取齐法律法规规定的支持性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并及时上报建设进度。项目建成后要按规程开展验收。竣工验收后,项目业主按规定提出开展配电业务申请,省能源局按有关规定批复项目业主开展配电网业务。电网企业控股增量配电网拥有运营权,在配电区域内仅从事配电业务。五是合理确定价费标准。增量配电网项目核准后,由省发改委按照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核定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价格核定前,暂按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升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扣减该配电网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执行。试点区域内售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省级共用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核定的增量配电价格以及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能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