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我省出台的《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进行深入解读,明确改革目标:到2020年,国企国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争取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四个文件是我省国企国资改革“1+N”政策文件中的“1+3”部分。《指导意见》为我省国企国资改革定下目标:到2020年,我省国企国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争取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实现国企国资由封闭扩展向开放发展转变,由“一股独大”向混合所有制转变,由“大而全、小而全”向专业化、高端化转变,由产融脱节向产融结合转变,由重资源重政策向重人才重创新转变,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省国资委主任郭保民介绍,2月9日召开的全省国资监管会议扣响了新一轮国企国资改革的发令枪。与以往零碎性、浅表性、短期性改革不同,此轮改革既有补考和赶考的任务,也有许多创新点和突破点。比如,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方面,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方面,选择一批管理层级较低、规模较小,但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新产业、新动能项目,提升管理层级,对接资本市场,加大融资力度,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