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公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支付中适用职工平均工资参数的通知》(皖社函[2017]53号)规定,2016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07元,据此核定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7缴费
根据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公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支付中适用职工平均工资参数的通知》(皖社函[2017]53号)规定,2016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07元,据此核定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7缴费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为3064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为5107元,每月缴费额分别为612.8元和1021.4元,分别较去年增加43元和71.8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3064元,按5.3%费率参保每月需缴纳基本医保费168.39元,按8.5%费率参保每月需缴纳基本医保费260.44元,分别较去年增加11.4元和18.28元。大额医保年度缴费72元维持不变。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仍采取年度预缴、按月代扣的办法进行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应按月、按季或按年足额缴纳,对于历史年度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应抓紧时间予以补缴,以免因政策规定不能补缴而影响今后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