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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西宁实施“一照一码”用人单位可办理社保业务

阜文广新市[2016]11号 各县市区文广(新体旅)局、市文化综合执法大队:   现将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市发[201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西宁市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西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10月1日起正式启动依据“一照一码”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等相关业务。凡办理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的用人单位,只需提供“一照一码”即可办理各项社保业务,不需再提供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统计证等,有效简化了参保手续,缩短了办理时间,提高了经办效率。

为做好新旧证照衔接工作,明确至2017年12月31日为“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过渡期内,未办理“一照一码”的企业,其原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可继续作为社保登记、变更的证明材料,确保改革前后窗口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平稳过渡。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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