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一)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根据《上海市静安区行政审批目录》及上级机关授权,负责辖区内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备案等工作。(二)监管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市场主体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
张瑾局长:主持局行政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审计科。
王政副局长:分管注册许可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投诉中心)、食品安全协调督查科、食安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科)。
钱金龙副局长:分管政策法规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购物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