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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试点得到省政府肯定

7月15日,李强省长在省食安办上报的《丽水市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情况报告上批示:“这项试点很有意义,省级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协同推进。”朱从玖副省长于7月11日作出批示“请李省长、食安委各位领导阅。从社会共治理念,推进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助力食安工作很有前途,应深入、有序、细致推动。在食安信用信息采集端似应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并及时加以制度化,请酌。”  朱从玖副省长于7月20日专门

7月15日,李强省长在省食安办上报的《丽水市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情况报告上批示:“这项试点很有意义,省级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协同推进。”朱从玖副省长于7月11日作出批示“请李省长、食安委各位领导阅。从社会共治理念,推进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助力食安工作很有前途,应深入、有序、细致推动。在食安信用信息采集端似应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并及时加以制度化,请酌。”

  朱从玖副省长于7月20日专门听取戚永远副市长工作汇报,省食安办副主任卢永福、省人民银行副行长等参加会议。朱从玖副省长充分肯定丽水在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所作的积极探索和取得成效,指出,首先农村食品安全与金融征信体系是一个很好的结合点,通过银行贷款约束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很强的关系链条,抓住这一链条就能倒逼食品安全;其次对农村金融改革是一个促进。把食品安全纳入征信系统,是一大进步;再次要让这项工作更具条件,起到有效作用。尤其重视信息采集工作。

 丽水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是根据朱从玖副省长的要求而开展的,由市食安办和市人民银行联合组织实施。一是明确试点范围。依托原有的农村金融诚信体系,将农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贸市场举办者和经营户6类列为实施主体和联合惩戒对象。二是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市食安办与市人民银行联合发文,明确了联合惩戒的对象、内容、实施方式,并将六类实施主体食品安全不良信息纳入市人行信用信息评价体系,与金融机构信贷挂钩,实施联合惩戒。三是建立协同操作机制。制定操作规程,根据违反食品安全不同程度,分别给予警告、信用扣分、一票否决等惩戒。目前已建立一库(数据库)、一档案(农户档案)、一机制(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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