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已经省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于2015年3月8日以闽政〔2015〕11号文正式印发。
《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共有七大章节,分别为总体思路、推进重点领域诚信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已经省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于2015年3月8日以闽政〔2015〕11号文正式印发。
《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共有七大章节,分别为总体思路、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推进信用主体诚信建设、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构建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和落实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规划目标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应进一步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适度提前建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制度。《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正式印发实施,开启了福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