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0日,根据群众举报,成华工商局龙潭工商所联系龙潭街办安监部门,在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的配合下,对位于龙潭街办院山社区六组一臭豆腐加工坊进行查处,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场所是由玻纤瓦盖的临时建筑,作坊内房顶下蛛网密布,设施设备极其简陋,加工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杂乱的随地摆放,无任何卫生防护措施,作坊主不能出示任何合法手续,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对该场所予以取缔,并责成社区
龙潭工商所取缔一家臭豆腐“黑”作坊
- 2013-12-27 15:55:58上传人:只等**人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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