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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严”着手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根据余农监办【2013】年4号《关于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对2012年以来的减负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7月1日-7月15日,市农监办组织力量对各地开展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地措施落实,减负工作成效明显。主要做到“三严三确保”:     一、严抓贯彻,确保减负落到实处。一是领导重视。各地各部门都较好地坚持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一把手负责制”、部门责任制和“

    根据余农监办【2013】年4号《关于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对2012年以来的减负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7月1日-7月15日,市农监办组织力量对各地开展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地措施落实,减负工作成效明显。主要做到“三严三确保”:     一、严抓贯彻,确保减负落到实处。一是领导重视。各地各部门都较好地坚持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一把手负责制”、部门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把农民负担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层层落实责任制,将减负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广泛宣传。市、镇二级切实加强减负宣传力度,下发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宣传手册,组织业务培训、召开各级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减轻农民负担相关政策,真正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宣传到家。三是严抓自纠。各乡镇(街道)对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人员对所辖各村开展了农民负担自查自纠工作,并按要求写出自查总结,各项自纠措施到位。     二、严控标准,确保减负不反弹。一是农民负担源头监管“三项审核审批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各地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农民负担源头监管工作的通知》(余农监办【2011】2号)要求,基本落实了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含学校)、各基层站所、社会团体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费用申报制,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杂志实行限额审批制。及时调整和充实“三项审核审批制度”的分管领导和审批人,按规定在年初及时预测出各村本年度公费订阅报刊杂志的限额,并及时分解到各村。二是审核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到位。各地均按规定对各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2013年上半年,全市共审核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62个,总金额为39.8万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均未超过规定标准。三是支农惠农资金下发到位。各地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均按规定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没有出现截留、扣留、挪用、贪污等现象,真正使农民得到了实惠。     三、严格监管,确保减负出成效。一是农民负担动态监测网络功能进一步完善。5个乡镇10个村100户农户和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完成各类报表和监测任务,切实发挥农民负担动态监测网络作用。二是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今年,市出台了《余姚市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岗位目标工作考核办法》,把减轻农民负担列入重要考核内容,切实发挥代理会计的监管作用,使其成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监视器”,从村级财务管理层面出发严把凭证入账关。三是组织开展农民负担明查暗访。市、镇二级把开展农民负担明查暗访作为加强农民负担监管的重要手段,在平时结合村财务公开日检查、村级“三资”规范化管理和“清产核资”工作对农民负担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效明显,但与上级的要求、工作的实际、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如部分乡镇(街道)“三项审批制度”中部门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收费项目审批程序的实施未落实到位。如慈善分会向村收取帮扶基金未落实审批程序;部分乡镇(街道)2012年度检查中发现并要求整改的个别问题:如鹿亭乡报刊超限额问题尚未整改落实到位;个别乡镇(街道)仍发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协会会费,如低塘街道历山村支付门球协会会费;个别乡镇(街道)村级招待费支出在账务处理上尚不够规范。     今后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减负落实,具体做到三个进一步:一是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实现自纠到位。二是进一步推进农民负担监督“阳光行动”。以“阳光公开、实时防控,社会监督、透明高效”为主线,利用“三资”网络监管和数字电视公开平台,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全面构建制度健全、源头监控、公开透明、预警有效、责任落实的农民负担监管阳光体系。三是进一步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减负日常工作机制,狠抓减负源头监管“三项审核审批制度”落实,加大违反农民负担法律政策制度的责任追究,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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