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与同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对于预防控制农村地区重大疾病,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健康水平具有重大意义。根据国家《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向国家反映汇报我省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有关
这些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全省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缓解广大人民群众和妇女儿童“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将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对《贵州省妇女发展规划》和《贵州省儿童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也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