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环资委)工作较为忙碌的一年,他们不仅审议、督办了四项代表议案,而且将每个议案都进行了较好的落实。
在去年初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何文江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议案》,周传淞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沈阳应该对“节约用水”立法的议案》,王真新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建设工程节约用水的议案》,李刚等11名
2006年是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环资委)工作较为忙碌的一年,他们不仅审议、督办了四项代表议案,而且将每个议案都进行了较好的落实。
在去年初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何文江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议案》,周传淞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沈阳应该对“节约用水”立法的议案》,王真新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建设工程节约用水的议案》,李刚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制定“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促进节水法制化的议案》。
大会主席团决定将这四件议案交由市人大环资委审议。环资委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和多方论证后认为,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的问题是客观的,意见和建议是可行的。为此,在去年4月5日召开的环资委第21次全体会议审议代表议案时,委员们强调指出,解决我市水资源不足和供水紧张问题,必须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的方针,把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有限的水资源,作为我市经济和城市建设的长期战略性措施。基于此,环资委建议将四件议案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交由市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适时听取市政府关于议案办理结果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