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5年村级经费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豫财办明电[2006]25号)的要求,我市及时对各县(市)、区进行安排布置,要求各县(市)、区认真开展自查。经过近一个月的自查,总体情况是好的,各县(市)、区政府都制定了村组干部补助标准,制定了享受村组干部的人数,省批复财政安排的村级经费已全额拨付到各乡镇,各乡镇也已落实到村。同时要求各县(市)、区从2006年开始,加强对村级经费的监督、管理,按年初的预算、按时间进度确保村级经费落实到位。对违反村级经费管理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河南省纪委、河南省监察厅《关于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5年村级经费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豫财办明电[2006]25号)的要求,我市及时对各县(市)、区进行安排布置,要求各县(市)、区认真开展自查。经过近一个月的自查,总体情况是好的,各县(市)、区政府都制定了村组干部补助标准,制定了享受村组干部的人数,省批复财政安排的村级经费已全额拨付到各乡镇,各乡镇也已落实到村。同时要求各县(市)、区从2006年开始,加强对村级经费的监督、管理,按年初的预算、按时间进度确保村级经费落实到位。对违反村级经费管理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河南省纪委、河南省监察厅《关于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2006年新安县、涧西区、吉利区仍未将村级经费交给农税局管理,直接影响了村级经费的管理工作,特提出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