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函〔2022〕1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揭府办〔2016〕46号)有关规定,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对各县(市、区)2021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情况进行了考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等问题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21号),经审核,2022年度常德市本级第7批符合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单位719家。现将单位名单公示(见附件),公示为7天。如对公示单位享受补助有异议,请与常德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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