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贸局: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助项目预申报的通知》(闽经信中小[2014]1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有关预申报条件要求,及时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做好补助项目预申报工作。
本次项目预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预申报的担保机构自行登陆“中国中小企业福建网”(www.smefj.com)-“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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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