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
丽水开发区发改局,浙江兆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丽水开发区发改局《关于上报浙江兆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兆晶半导体衬底智能制造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区域节能审查管理的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42号)等规定,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浙江兆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兆晶半导体衬底智能制造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下称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原则同意该节能报告。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政策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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