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锦逸高性能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福建锦逸高性能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性能低碳循环再生、原液着色、功能性锦纶纤维智能化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文号: 202207030)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205-350112-04-05-893323。项目购置44台纺丝机、360台卷绕机、20台ATY机、10套废丝再生设备等生产设备,建设锦纶再生切片、FDY、ATY等生产线,以及配套智能立体仓库等公用工程和辅助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10万吨锦纶纤维(其中:再生锦纶切片1万吨、锦纶FDY6.5万吨、锦纶ATY2.5万吨)的生产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内容深度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第44号)第七条等相关要求。项目以锦纶废丝为原料,采用熔融切粒工艺生产再生锦纶切片,以自产再生锦纶切片和外购锦纶切片为原料,采用切片纺丝工艺生产锦纶FDY,以锦纶FDY为原料,采用空气变形加冷稳定区再加热定型区工艺生产锦纶ATY。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的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包括纺丝机、卷绕机、ATY机、废丝再生设备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