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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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战略部署,深入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的意见》精神,促进广西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海洋强区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了本行动计划。
《计划》提出的发展目标是通过持续深入实施向海产业壮大、向海通道建设、海洋科技创新、向海开放合作、海企入桂招商、美丽海湾建设等六大行动,做大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等4市向海经济核心区,联动贵港、玉林、崇左等3市拓展区和柳州、桂林、梧州、百色、贺州、河池、来宾等7市辐射区,强化沿海经济带、西部陆海新通道经济带、边海联动经济带、桂东向海经济带、平陆运河经济带等“五带”支撑,积极推进向海经济北部湾先行区建设,构建以陆带海、以海促陆的陆海协同一体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