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张建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完善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收悉,市农业农村局作为主办单位,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题研究,现对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为规范全市面上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21〕107号),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优化了审批流程,鼓励各地积极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