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农业农村局,南太湖新区社发局:为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工作,有力推进粮食稳产丰收和农业绿色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23〕10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2023年湖州市“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2〕27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自治区统筹中央支持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和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