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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要求,构建大运河核心监控区高质量国土空间格局。近日,市政府出台《大运河徐州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徐政规〔2023〕4号)(以下简称《细则》),现解读如下:
一、《细则》出台背景
2014年6月,中国大运河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标志中国大运河正式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指出“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2019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运河沿线各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划定2公里核心监控区。2019年12月、2020年12月,省、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相继印发。2021年,省政府印发《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大运河沿线各市政府出台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