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主体
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
二、优惠内容
(1)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2)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执行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四、制定政策依据
《
政策文件:《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中山市人民政府令 第22号)
《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下称《办法》)于2023年2月1日经中山市人民政府十六届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现对《办法》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