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编制好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在前期征求意见的
为建立健全现代治理机制,规范单位运行管理,推动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现将杭州市富阳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保障中心、杭州市富阳区农业林业资源保护中心(杭州市富阳区林场)法定代表人登记变更申请公示如下: 公示期5天(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附件:1、杭州市富阳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保障中心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杭州市富阳区农业林业资源保护中心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