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局相关处室(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巡察整改要求,进一步加大涉农维稳工作力度,开展农业农村系统未化解信访事项专项督查,推动信访积案化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时间2023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泰州市农业农村局、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泰农〔2019〕44号)要求,为实现白色污染源头把控,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农用地膜的违法行为,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次农用地膜销售市场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