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公告(2023年第4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根据无锡市《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发〔2020〕30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以下人员(名单附后)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现公示如下。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对象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地址:清名路380号,电话:82832760。
附件:就业困难人员公示花名册(2023.3.13-2023.5.12).xls
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