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农民培训的工作方案》(京政农发〔2022〕76号)等文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80号)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厅于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27日对四川富安科技玻璃有限公司520t/d浮法玻璃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现将四川富安科技玻璃有限公司520t/d浮法玻璃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附件:四川富安科技玻璃有限公司520t/d浮法玻璃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