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商务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黑商联函[2023]1号)、《黑龙江省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商联发〔2022〕31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新增限上企业奖励政策资金兑现工作,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初步审核(此名单为初审结果,没有进行纳税等级查询实际奖励名单以省商务
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创新主体培育,根据《关于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象科〔2021〕10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联合评审、入库公示,同意宁波锦路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进入2023年度象山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见附件)。
希望各入库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切实加强技术创新,积极获取和维护知识产权,强化高新技术产品导向,加快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各镇乡(街道)要加强监管,确保各入库企业在培育期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