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交通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你(单位)提出开设插花花艺师(五级)、电子商务师(四级)培训项目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的规定,同意你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插花花艺师(五级)、电子商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开设插花花艺师(五级)、电子商务师(四级)培训项目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的规定,同意你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插花花艺师(五级)、电子商务师(四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