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方法》的规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主动申请取消《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我局经核实对其《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予以取消,现予公告。
监督电话:0514-87961667
通讯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D9号窗口
邮编:225000
单位名称
产品备案编号
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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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龙
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方法》的规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主动申请取消《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我局经核实对其《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予以取消,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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