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平,实现“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的目标,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参考市场监管总局《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要求,结合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以及省内其他市的一些经验做法,我局拟制了《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公示时间从2023年4月11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南平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电话:0599-8834250
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3年4月11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南平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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