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甬发改能源〔2018〕36号)等文件精神,经项目业主单位自主申报,经发改、住建、农业农村、财政、供电等相关部门认定,现将2022年1-6月拟发放的资金补贴进行公示 。本期公示为期7个工作日,从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3日止。在公示期
关于《金山区建筑垃圾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建筑垃圾处理管理工作,保障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有序,提高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垃圾的规范管理和有效利用,全过程管控建筑垃圾源头申报、收集运输及消纳处置产生的环境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单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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