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惠市委办发电〔2019〕6号)、《关于印发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制度(试行)和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免申即享”惠
按照《西安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市民发〔2022〕43号)文件要求,于2023年2月22日至3月10日期间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运营补助的农村幸福院初评工作,2023年3月16日至3月21日期间,高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联合区财政局组织街办按照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补助申报程序通过实地查验资料,审核评分的方式,对24家申报2022年农村互助幸福院进行了验收评估,申报的资料均符合申报要求。
现将验收评估结果及拟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0日。
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地址:西太路蓝博公寓裙楼西侧社会事业服务局201办公室,邮箱:871108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