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及职工: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助企惠民促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措施,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缴存职工家庭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资金压力,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文件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区人社局拟拨付2023年第三批就业见习补贴,共计5人(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3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反馈至区人社局。
单位地址:抚州高新区金柅大道198号(抚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