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稀土投资项目核准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
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在原有厂房建设年产1600万套车灯模组生产线,主要设备包括贴片机、回流焊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728.19吨标准煤(当量值),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592.51万千瓦时;项目车灯模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04551千克标准煤/套。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