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3995”乡村产业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慈党办〔2020〕58号)要求,特拟定《2023年慈溪市全面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现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公众可在2023年4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
根据《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21〕8号)和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农业)的通知》(合农〔2022〕39号)文件精神,为落实“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择优支持一批2022年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按不超过当年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立项、县(市)区初验和公示,市级组织专家验收、局长办公会、部门联合会审等程序,最终确定拟补贴的涉农企业和资金。现将2022年度“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 2023年3月15日—3月1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反映,业务咨询请与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