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提升审批实效,提高投资效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省、宜昌市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市乡村振兴局起草了《宜都市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9日。
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邮箱: 281576190@qq.com
联系人:胡楠联系 电话:173866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科技创新引领国家自创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甬高科党〔2020〕19号)文件的规定,经企业申请、归属管理的街道(专业园)初审、科创局复审等程序,现将宁波高新区2022年度市级院士工作站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区科创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且内容具体详细,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