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202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公告公示 2022年省分配我县补贴资金1010万元,2021年剩余0.452万元,总计可使用资金1010.452万元。我县共受理补贴机具670台,补贴资金额999.03万元,报废补贴资金9.65万元,总计1008.68万元。全年我县补贴耕整地机械类机具294台,补贴资金89.67万元;补贴
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关于依法公布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通知》(浙质量[2014]166号)的要求,现将2022年10-12月强制检定的加油机和出租车计价器两大类共计773台(件)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结果(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10-12月燃油加油机强制检定结果(省院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