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襄阳市市直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操作流程〉的通知》(襄人社办〔2019〕1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襄阳市重点产业职业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襄阳市市直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操作流程〉的通知》(襄人社办〔2019〕1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襄阳市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的通知》(襄人社发〔2022〕1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襄政办发〔2020〕1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2年度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襄政办发〔2022〕2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樊城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申报的2022年第八期西式面点师、2022年第一期美容师、第一期美发师、第一期电子商务师培训班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助情况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6日,共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书面反映情况,直接递交的以本局收到日期为准,邮寄递交的以邮戳日期为准;也可致电反映相关情况。